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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可能业态界定(定位)

商圈是由主力店及次主力店为主构成的区域商业集合形式。如何界定一个商业区域是否为“商圈”?我们通过对城市商业的分类,给出以下的标准:

百货类在三个维度都保持着较高的水准,故单独的百货店即可为一个“商圈”;

超市+2个次主力店或超市+超市,且在有效的人流交换范围内,界定为“商圈”;

4个次主力店,在有效的人流交换范围内,界定为“商圈”;

在此标准以上,主力店与次主力店的数量越多、越集中,则说明商圈的吸引力越大。可能存在的现象是主力店与其他主力店或者次主力店存在一定的空间距离。所以必须识别其是否为同一商圈相互依存的关系。

不同的商业体和商圈,对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定义和要求也不尽相同。在市级核心商圈中,往往会在几百米范围内分布多个百货商场和街区商业,单位体量稍小的百货、主题商场和超市,仅能作为一个次主力店存在;但对于更小的社区商业中心或地市县级城市商业而言,单一超市+肯德基+屈臣氏,就可以构建一个小型商圈了。

有的商业体和商圈的构成,其主力店并非商业。比如大学城、火车站、大型医院等非商业机构,都具备主力店的三要素,和商圈的区别在于业态的定位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