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最好在指标体系中包含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也即定性和定量两类指标,避免片面依靠定量指标评价带来的偏差。通过定量、定性指标的相互印证,才能科学全面地了解贫困人口的真实脱贫情况。
2、要建立一支熟悉扶贫工作的评价人才队伍。目前确实有很多地方的评估主要是高校老师带着学生进行,但学生们往往只知道对评价指标体系的计算,对实际扶贫工作却一知半解,没有感性认识,很容易对扶贫工作中的一些定性判断出现失误。因此要整合多方力量,特别是吸收有经验的基层干部采用地区交叉的方式参与到评估工作中来,从而避免因为评估员缺乏一线扶贫工作经验而形成误解或误判。
3、要坚持以评促改,正确认识第三方评估的功能。如果过度强调、依赖或迷信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就会迫使下级提前开展各种预评或预演,疲于应付。如果评估时又出现不合理不专业的评估结果,扶贫干部的工作就得不到客观评价。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改进和巩固扶贫效果,不能只注重结果,还要注重过程,也不能单纯以结果论英雄,还需要考虑到扶贫对象的主观脱贫能力和决心。只有如此,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才能实现“精准评估”的目的。